国内精品伊人久久久久妇,精品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在线,99久热国产精品视频尤物不卡,欧美系列在线播放

軟件使用風險揭示
尊敬的客戶:
您好,本風險揭示是在我司已向您揭示《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的基礎上,針對軟件使用的風險進行的再次風險揭示。
您在使用或終止我公司提供的交易軟件前,我們需要向您特別說明:
一、我司提供的所有交易、行情軟件均為第三方廠商開發(fā),且行情軟件由第三方廠商運營,交易及行情軟件可能因軟件自身的缺陷、硬件設備故障、網絡通訊線路中斷或人為操作的疏忽等原因導致您的期貨交易發(fā)生損失;
二、我公司為規(guī)避交易風險,只允許您使用一種交易系統(tǒng)。若您選擇恒生交易系統(tǒng)以外的系統(tǒng)時,我們將視為您同意放棄使用恒生交易系統(tǒng)作為交易軟件進行交易的一切權利。期貨賬戶的風險率等風險控制指標請以我司恒生交易系統(tǒng)為準。
三、我公司網站上所發(fā)布的行情及交易客戶端軟件,是為客戶提供的一項增值服務。發(fā)布行情及交易軟件同時還配發(fā)了《軟件使用說明書》。請您認真閱讀,謹慎選擇。
四、請您在下載和使用中糧期貨的網上交易軟件之前,務必注意加強自身計算機安全防護,防止用于網上交易的計算機或手機終端感染木馬、病毒,以免被惡意程序竊取口令;加強自身賬號、口令的保護,不使用簡單口令、定期修改口令、輸入口令時防止他人偷看、不對他人泄露口令。
五、本揭示書為《期貨經紀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切未能盡述事宜,按《期貨經紀合同》中規(guī)定和約定執(zhí)行。
中糧期貨有限公司
我已閱讀并知曉使用軟件過程中帶來的風險,且具備風險承受能力
請輸入關鍵字
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來源:中國期貨業(yè)協會 時間:2020.09.2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時間:2019-06-27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8年9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48次會議、2018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6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8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48次會議、2018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法釋〔2019〕10號)

 

  為依法懲治證券、期貨犯罪,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管理秩序,促進證券、期貨市場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現就辦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四款規(guī)定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證券、期貨的投資決策、交易執(zhí)行信息;

(二)證券持倉數量及變化、資金數量及變化、交易動向信息;

(三)其他可能影響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信息。

 

第二條 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難以認定的,司法機關可以在有關行政主(監(jiān))管部門的認定意見的基礎上,根據案件事實和法律規(guī)定作出認定。

 

第三條 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四款規(guī)定的“違反規(guī)定”,是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全國性行業(yè)規(guī)范有關證券、期貨未公開信息保護的規(guī)定,以及行為人所在的金融機構有關信息保密、禁止交易、禁止利益輸送等規(guī)定。

 

第四條 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四款規(guī)定的行為人“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應當綜合以下方面進行認定:

(一)行為人具有獲取未公開信息的職務便利;

(二)行為人獲取未公開信息的初始時間與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的初始時間具有關聯性;

(三)行為人與他人之間具有親友關系、利益關聯、交易終端關聯等關聯關系;

(四)他人從事相關交易的證券、期貨品種、交易時間與未公開信息所涉證券、期貨品種、交易時間等方面基本一致;

(五)他人從事的相關交易活動明顯不具有符合交易習慣、專業(yè)判斷等正當理由;

(六) 行為人對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沒有合理解釋。

 

第五條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四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

(一)違法所得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二年內三次以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

(三)明示、暗示三人以上從事相關交易活動的。

 

第六條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或者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五百萬元以上,或者期貨交易占用保證金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四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

(一)以出售或者變相出售未公開信息等方式,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的;

(二)因證券、期貨犯罪行為受過刑事追究的;

(三)二年內因證券、期貨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第七條 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四款規(guī)定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包括該條第一款關于“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規(guī)定。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違法所得數額在一千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情節(jié)特別嚴重”。

違法所得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或者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五千萬元以上,或者期貨交易占用保證金數額在一千萬元以上,具有本解釋第六條規(guī)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情節(jié)特別嚴重”。

 

第八條 二次以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依法應予行政處理或者刑事處理而未經處理的,相關交易數額或者違法所得數額累計計算。

 

第九條 本解釋所稱“違法所得”,是指行為人利用未公開信息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所獲利益或者避免的損失。

行為人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開信息從事相關交易活動,被明示、暗示人員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所獲利益或者避免的損失,應當認定為“違法所得”。

 

第十條 行為人未實際從事與未公開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其罰金數額按照被明示、暗示人員從事相關交易活動的違法所得計算。

 

第十一條 符合本解釋第五條、第六條規(guī)定的標準,行為人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悔罪,并積極配合調查,退繳違法所得的,可以從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jié)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符合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認罪認罰從寬適用范圍和條件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處理。

 

第十二條 本解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